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首绘蓝图


作者:赵辉    时间:2013-05-06





  本报讯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日前由省政府首次发布,为全省土地科学规划、定位,重构空间布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233处被列为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全省总面积的45.57%,只考核生态产品提供能力(大气、水体质量、森林覆盖率等),不考核GDP、工业发展等指标。

  科学发展是《规划》的核心要义。依据《规划》,全省国土空间被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又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江汉平原为重点的农产品主产区犹如“米袋子”、“菜篮子”,提供粮食、食品和工业原材料;以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城市群、襄十随城市群为主体的重点开发区域,将是“生产车间”和工作生活场所,聚集人口,积累财富;以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为主体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则是绿色生态“后花园”。

  据湖北省发改委介绍,重点开发区重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农产品主产区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禁止开发区域,则应成为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珍稀动植物资源、区域生态环境的核心区域。

  在湖北省103个县级行政单位中,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共44个,国家层面重点农产品主产区29个,国家层面、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共28个。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蓄滞洪区等七大类,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3%。

  根据《规划》,到2020年,湖北省开发强度控制在8.38%以内,城市空间控制在2209.3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5%,粮食产量达到2500万吨,将呈现人口、经济、资源相协调的美好图景。(记者赵辉)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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