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位于澜沧江畔,是典型的农业县,也是全国首批命名的“中国核桃之乡”和云南省重点核桃生产基地县。目前,昌宁核桃已远销北京、上海、四川、重庆、广东、浙江、山东等地。
但由于昌宁核桃产业仍处于粗放阶段,产业规模小,加工能力弱,经营分散,产品以原料型初级产品为主,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品牌带动。2010年,昌宁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建设云南省重要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昌宁核桃的知名度,借助天然的地理优势,挖掘深厚文化底蕴,保护昌宁核桃这一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品牌,决定申报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1年10月,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技术审查。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自申报以来,昌宁县质监局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专题请示汇报,在省、市质监局的支持、帮助下,县政府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督导;成立了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委员会,专门研究和部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做到了专项工作专人负责,具体事情有人做;各级政府从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款80万元解决昌宁核桃申报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始终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制,质监、林业、科技、财政、广电、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县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抽调专业骨干,制定申报方案,界定工作时限,形成申报合力,保证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昌宁县质监局立足实际,结合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昌宁核桃示范项目建设,悉心指导企业、农户规范栽培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制定了《昌宁核桃生产技术规范》。从苗木培育、栽植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烘烤、取仁、分级、检测等方面规定了昌宁核桃质量技术要求,为昌宁核桃生产提供了科学依据,规范了核桃生产加工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昌宁核桃的产量和质量。
昌宁县质监局一直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与农业标准化、品牌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对提升地方特色产品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动员企业立足长远,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和配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选准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动员,帮助企业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指导他们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使保护产品具有更加浓厚的地方质量特色,从而促进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为推进昌宁核桃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该局还多方请教林业专家和技术检测专家,对昌宁核桃的特有品质进行咨询、检测,并与专家共同研究商讨,理清申报思路,确保顺利通过专家的技术审查。
地理标志产品的成功申报,使昌宁核桃产业呈现出“基地规模大、带动辐射广、产业提速快、发展势头猛”的大好局面。全县核桃种植总面积达8万余公顷,总产量达2.6万吨,产值达8亿多元,占农业产值的29.6%,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达2300多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4%。从事核桃加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有130多户,核桃专业合作组织30个,年均加工核桃两万吨以上,解决了两万余人的就业问题。昌宁核桃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社会稳定不可替代的骨干产业,辐射和带动特色产业链、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促进相关产业产值超过亿元。
“十二五”期间,昌宁县计划发展核桃5万余公顷,使全县核桃种植总面积达到13万公顷以上,投产面积7万公顷以上,核桃产量超过5万吨,综合产值将超过10亿元。这对于提升昌宁核桃品质声誉,壮大昌宁核桃产业,打响昌宁核桃特色产品品牌,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范俊美)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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