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动冶金等重化工业向沿海地区转移


时间:2013-05-28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姚耀富)5月21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石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石油化工等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中心城市周边石化等重化工业向江苏沿海地区转移。

意见要求加强污染物减排,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对化工、印染等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开展化工等行业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配套管线和油品输送管网,到2020年天然气、成品油年输送能力分别达到400亿立方米和1000万吨。

《规划》提出,积极运用先进装备、先进适用技术及工艺,推动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年产值达千亿元级的品牌企业和百亿元级品牌产品。

《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优化产业结构的重大举措: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冶金、石化等重化工业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研究推动金陵石化炼油产能向连云港搬迁;支持南京化学工业园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化工等行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有机废水治理;全面整治长江沿岸化工园区,加强入江口监管,完善长江水污染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设立南京石化产品交易市场,提升南京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功能。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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