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公路五年计划,外通内连消除发展掣肘


时间:2013-06-04





  日前,《广东省2013年至2017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简称《计划》正式公布。《计划》显示,2013年至2015年,广东将有25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将新建成高速公路1316公里,至2015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684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至2017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8140公里,与陆路相邻省份将各开通4条以上高速公路省际通道。

  近年来,广东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总体部署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以推进“外通内连工程”、“省内干线工程”以及“县县通高速区内联网及疏港工程”三大工程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环珠三角“三小时经济圈”,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赢得先机。

  粤东西北交通补短板

  根据《计划》,2013年至2017年广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共69项、79个路段,共计5464公里;全面启动粤东西北直通珠三角及横贯全省省内干线的建设。

  “广东交通体系的短板在粤东西北,全省交通存在的问题都与粤东西北有关。”近日,在广东省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把下一步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目标都定在了粤东西北,同时指出,要从全局的角度深刻理解粤东西北快速交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截至2012年年底,广东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5524公里,位居全国第2位。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但从总体上看,粤东西北地区高速公路通达水平仍然较低。全省67个县中仍有连山、大埔等11个县未通高速公路。在珠三角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之际,粤东西北13个市的人均GDP仍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粤东西北地区可谓广东交通体系中的瓶颈,使覆盖全省的快速交通网络无法形成,从而影响到广东作为一个完整经济体发挥作用。广东经济发展需要新的平台和空间,粤东西北无疑是广东经济增长最大的平台。解决好粤东西北的交通梗塞问题,才能把珠三角对广东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珠三角真正成为广东乃至整个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中心。

  外通内连消灭“断头路”

  与邻省的连通,特别是加快出省高速公路建设是广东省这一轮高速公路建设的重点。

  目前,广东已建成高速公路出省通道12条,实现与所有陆路相邻省(区)通两条以上高速公路(澳门除外)。根据《计划》,另有9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港珠澳大桥分别连接香港、澳门)在建,拟建5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

  到2015年,广东将新建出省通道7条,实现与陆路相邻省份开通3条及以上出省通道;2016年至2017年,广东将新建4条出省通道,实现与陆路相邻省份开通4条及以上出省通道;其余3条出省通道将于2018年及以后建成。到2017年年底,广东与邻省连通的所有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将全面建成,广东境内将消灭“断头路”。

  创新融资模式,破建设资金难题

  按照广东省提出的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或超过6800公里,到2017年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超过8000公里,相当于2009年之前广东省所有高速公路总里程的2倍。如此高强度的建设任务,“资金”成了首当其冲的难题。

  粤东西北地区新确定的省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原则上按7∶3的省市出资比例采取“省市共建”模式,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此外,广东省财政部门通过新增财力确保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缺口问题;加大力度做好融资工作;充分发挥BT等建设模式的作用;加强银行信贷工作;建立与银监部门和各大银团主要银行的联席会议制度等。

  广东按照《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非禁即入”的原则,针对有条件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对民营投资的要求,研究采取股份制模式运营,探索发挥高速公路资本运营作用,通过市场交易引进新的股东解决资金问题。

  构建“绿色通道”,支持项目建设

  交通设施建设涉及部门多,前期工作周期长、审批难,针对这些难题,广东省政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高速公路项目各环节审批工作。

  同时,广东全面优化高速公路建设审批流程,缩小审批范围,明确审批期限,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办理流程。对于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广东各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对接,做好跟踪沟通工作,争取尽早获批。

  对于土地问题,广东则要求各地做好用地保障,切实加快做好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和报批工作,相关部门“靠前服务”,提高高速公路项目各环节审批效率,从而构建审批“绿色通道”。

  一个个务实高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开始运作……针对高速公路这一重中之重,广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高速公路总指挥部,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随时沟通协调,消除广东高速公路建设的“掣肘”因素。

来源:中国交通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