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由河北省企业兼并重组办制定的《河北省医药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旨在鼓励药企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发展河北“大医药”。
据业内人士介绍,2011年7月,河北省为了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曾发布关于医药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力争省内生产规模前5位医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医药行业的比重由2010年的65.2%提高到75%以上。而在日前发布的实施方案中,具体目标调整为:到“十二五”末,力争省内生产规模前10位医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医药行业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培育主营业务收入百亿元以上医药龙头企业4家。而且,与上次的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不同,此次实施方案制定的任务具体到了省内5家医药龙头企业。
其中提出,支持华北制药加强与大企业集团战略合作,推动其有计划地兼并重组一批基础好、有潜力的制药企业;支持石药集团开展以增加产品和产品线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打破以抗生素为主的局面,丰富现有非抗品种;支持以岭药业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并购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公司,实现规模效益;支持神威药业参与安国药企重组建设,鼓励其与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兼并重组、合资合作;支持石家庄四药兼并国内具有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的输液、中药等剂型的中小企业,增添新产品、新剂型。
实施方案还提出,兼并重组的方式包括省内整合、跨区域并购、引进战略合作者等,目的是整合生产要素,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企业规模,促进医药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提高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河北“大医药”。在用地指标“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实施方案提出,药企兼并重组搬迁项目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同时,方案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各级技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开展以新版药品GMP改造、节能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项目。(古月)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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