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海洋与渔业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坚持海陆统筹、科学适度用海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提升海洋空间资源优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积极推进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功能明晰、优势互补的集中集约用海区域,优化用海布局,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方案》要求,按照资源高效配置、产业良性集聚、生态优先保护的原则,以集中成片开发的方式代替传统的分散用海方式,促使海洋产业用海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形成布局合理的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在空间布局方面,打造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粤东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
《方案》分为两个实施阶段,第一阶段到2013年12月底,任务为编制集中集约用海区规划,开展集中集约用海建设的前期研究等基础工作,全面部署建设任务,健全海域使用机制,探索海域使用管理新模式,阶段性总结集中集约用海区的建设经验,集中集约用海区建设初见成效。
第二阶段自2014年~2015年,任务为各集中集约用海区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部分填海区域形成产业格局和生活空间,进一步创新海域使用管理模式,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强化围填海及重大项目建设用海管理,开展已建的集中集约用海区绩效综合评价,集中集约用海区建设初见成果。
《方案》指出,今年要重点推进广州南沙龙穴、珠海横琴岛、深圳前海等9片集中集约用海区建设,部分区域完成填海工程,重大项目投入生产;加快推进江门广海湾、阳江吉树港等8片集中集约用海区建设,完成前期调查、规划论证等工作,启动建设;适时推进珠海木乃南、汕头南澳西南岸、揭阳惠来等12片集中集约用海区,统筹和引导投资项目用海,制订开发方案和实施计划。
为完成各项任务,《方案》要求,做好前期调研与规划、创新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督导评估。 (陈琳)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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