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3-06-27





到2015年,滨海旅游业产值实现年均增长18.4%,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15%.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了《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广东省要科学开发滨海旅游资源,将广东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滨海旅游胜地。

《方案》指出,到2015年全省滨海旅游业要建成一批精品品牌,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滨海旅游目的地;滨海旅游业实现年均增长18.4%,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珠江三角洲、粤东和粤西三大滨海旅游区全面发展,粤港澳、粤闽、粤琼桂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滨海旅游联动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3个~4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点),形成2个~3个国际知名的滨海旅游度假区。

《方案》明确,广东省将打造“一带、三板块、八组团”的滨海旅游发展空间。“一带”即打造广东特色滨海旅游带;“三板块”即珠江三角洲滨海地区、粤东滨海地区、粤西滨海地区;“八组团”即珠江口湾区组团、川岛—广海湾组团、海陵岛—月亮湾组团、放鸡岛—水东湾组团、环雷州半岛组团、大亚湾—稔平半岛组团、红海湾—品清湖组团、汕潮揭组团。

就大力推进广东省滨海旅游业建设,《方案》确定了四大重点工程,包括邮轮游艇新兴高端产业工程、滨海旅游景观景区建设工程、滨海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和海洋文化旅游开发工程,重点项目总计39项。

其中, 邮轮游艇新兴高端产业工程将开发建设两个邮轮母港,同时布点一批高端游艇中心。滨海旅游景观景区建设工程将建成一批滨海综合旅游区、休闲度假海洋公园、科普宣教海洋保护区;

对于滨海旅游产业园区的工程建设,《方案》提出将在沿海地级市建设一批滨海旅游产业园区,通过设立滨海旅游产业园区竞争性扶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打造滨海旅游知名品牌;

在海洋文化旅游开发工程方面,将深度挖掘海上丝路文化、海防文化、妈祖文化等广东特色海洋传统文化,积极推出“南海Ⅰ号”、虎门销烟等传承性和现代性兼备的海洋文化旅游项目。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还推出了优化项目审批程序、积极落实用海用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拓宽融资渠道等多项保障措施。(陈琳)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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