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江苏省林下经济发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
《意见》指出,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是江苏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重点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给予立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给予信贷扶持、保险扶持和税收优惠。要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许维)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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