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丽茹)近日,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资源环保、生产结构布局等方面对海洋渔业提出了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辽宁省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着力调整生产结构,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强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促进辽宁省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共包括26项内容,分别从资源环保、生产结构布局、设施装备、科技与管理、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对部分重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到2015年,辽宁省海水产品产量将达420万吨,海水增养殖面积稳定在81万公顷;从2014年起,将每5年开展一次渔业资源全面调查,长年开展监测和评估;实施《辽宁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人工鱼礁示范区每年新增两处,中国对虾等海珍品增殖放流每年30亿尾以上;在渔港建设和管理方面,确保沿海重点渔业县(市、区)至少拥有一座中心渔港、一座一级渔港及相应数量二级、三级渔港;在渔业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方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技术推广、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到2020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达到100个,新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0个。
来源:中国海洋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