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中国西部地区防沙治沙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其中,仅仅三北防护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总投资就达1880.02亿元。
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罗斌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62.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13%,每年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200亿元。
在国家大规模对西部地区沙漠进行治理的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着重大的投资机遇。然而,荒漠化治理作为一项投资大、周期长、利润薄、见效慢的环境工程,政策的不稳定性让诸多民营企业望而却步,而其中土地政策是民营企业最为关注的。
“当荒漠化土地全是沙的时候并没有太大价值,但企业通过一定的投入治理,变成了可以耕种的农田、林地,产生效益之后,土地的使用权和在一定时期内的拥有权就需要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国际沙漠研究协会主席、中科院寒旱所所长王涛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界呼吁,在沙漠治理土地制度中,沙地承包期应该由目前的30年延长至70~100年,以保证治沙企业的收益。
有关民资参与治沙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关建议也已进入高层视野。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近日指出:“注重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保障治理者合法权益,让参与防沙治沙的企业和个人经济上得到合理回报、政治上得到应有荣誉,充分释放市场、企业、社会组织的活力。”
到2020年西部治沙总投资超2000亿
作为荒漠化大国,中国荒漠化防治任务艰巨。罗斌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62.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13%,分布在北方18个省区市,影响人口约4亿,每年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200亿元。
根据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目标任务,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000万公顷,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全区现有沙化土地和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5967万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50.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草原植被盖度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50年,适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全部治理。
在西部大规模治沙的背后,是大规模的投资。
据了解,到2020年,我国西部地区防沙治沙总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仅三北防护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总投资就达1880.02亿元,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投资977.92亿元、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总投资902.1亿元。
西部治沙撬动千亿社会投资
专家分析认为,产业治沙模式将迎来更大发展,并将撬动超千亿的社会投资。
在亿利资源集团董事长王文彪看来,企业治沙相对于政府财政治沙效果会更好。“实际上治理沙漠就像无底洞,通过国家财政治理沙漠,单纯为治沙而治沙,不但得不到特别好的收效,更重要的是单一治沙模式很难让沙漠中的农牧民获得相应的效益,政府还得拿钱补贴。”
而在产业治沙模式下,政府不出钱,只需要给足企业相应的政策。“我们把治沙变成硬币一样,一面治沙,一面发展沙产业,靠沙做产业,靠盈利去治沙,进而提高农牧民收入。”王文彪表示。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黄艺表示,以前由国家主导或者政府输血的治理方式变为现在的企业、政府和民众共同参与,这是今后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模式。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沙产业规模每年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仅内蒙古林沙产业化企业已达近2000家。
不过,能否获得相应的投资效益是民营资本参与治沙的关键因素。“对于企业来说,前期需要持续性的资金投入,可以获得多少回报是企业必须要考虑的。”王文彪告诉记者,核心就是要找到治沙、生态、老百姓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平衡点,把公益治沙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沙漠资源的高度市场化和产业化来带动沙漠治理。
在王涛看来,沙漠化防治首先是一个环境改善、生态建设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投入但不一定会有经济意义上的产出,而是通过生态价值进行体现。这也需要改革沙漠化地区的考核方式,而不是单纯用GDP一项指标衡量。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院发布的内蒙古库布其沙漠生态系统生产种植GEP评估核算报告显示,亿利资源在库布其沙漠创造出了305.9亿元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一项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对应的核算体系,主要指标包括生态供给价值、生态调解价值、生态文化价值和生态支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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