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7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将从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编制区县乡镇总体详细规划、探索和完善面向存量的详细规划编制和管控方法、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等四方面推动天津市域国土空间规划改革。
日前,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公开发布。《规划》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出发,结合产业、居住、交通等空间发展需求,对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海洋空间、产业空间、创新空间、历史文化资源、重大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统筹谋划,引领市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这是天津市第一部“多规合一”、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规划局副局长李枫在发布会上介绍,规划批复是阶段性的成果,更重要的是规划的实施。下一步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空间需求,协调解决矛盾冲突。
二是进一步加快编制区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解落实总体规划目标、指标和要求,建设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建议针对我国城市建设进入存量时代的特点,考虑存量时期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的需要,探索和完善面向存量的详细规划编制和管控方法,探索制定“通则式”村庄规划规则,持续在更深更细层面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四是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同时,结合当前谋划的“十五五”规划,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体检评估,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和动态优化的重要依据。(记者 徐思钰)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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