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工作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7-11





  近日,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新型工业化部署,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响"上海制造"品牌,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办法》指出,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的企业。参评市单项冠军应当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市单项冠军认定的组织申报、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和国家单项冠军推荐申报等工作。各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办法》,负责组织本区内市单项冠军的初审、推荐和培育等工作。


  在动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市单项冠军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程序和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有效期内的市单项冠军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按相关要求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更新企业信息,经提示仍未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而且,有效期内的市单项冠军,若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将相关情况经区业务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或经提示仍未按期报告有关情况的,撤销认定;同时,有效期内的市单项冠军,若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经核实后撤销认定,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在培育服务方面,《办法》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上海市支持单项冠军创新发展,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支持单项冠军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支持单项冠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支持进行数字化诊断、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创建培育"工赋链主",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建设智能工厂,打造数字供应链、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等深度融合应用和超级场景项目。支持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汪黄任)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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