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财政厅获悉,2023年,省财政厅积极发挥地方税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延续、优化、调整的66项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政策落实机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顶格执行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我省经营主体最快速度、最大限度输送政策红利。
通过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直通车”,到高校宣讲毕业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多项税费支持政策推动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企稳向好,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预期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经营主体数量稳步攀升,2023年同比增长8.2%。
科技创新是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支持方向。2023年,国家将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我省全力推动政策落实落细。截至2023年底,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户数比上年增长21.6%;合计加计扣除额比上年增长15.5%。我省提出的为先进制造业减税建议被国家采纳,财政部于2023年9月5日印发公告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截至2023年底,我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已享受到政策红利超20亿元。多项科创支持政策释放叠加效应,有力支持了我省科技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促进新动能、新业态加速崛起。2023年,我省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00余户,比2022年增长150.3%;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590户,再创历史新高。(记者 张雅静)
转自: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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