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和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推进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广东药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用药服务需求。
《通知》指出,将力争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药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药品互联网平台数据处理中心和全国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聚集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便捷满意。
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需求
《通知》指出,要加快推动出台广东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提升药品储存运输集约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推动完善城乡高效安全配送体系,打造跨区域全省药品物流供应链;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加盟等方式创新发展,全面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就在今年3月15日,《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市民以后可以在试点的便利店,购买到夏桑菊颗粒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此次《通知》强调,将加快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试点工作落地实施,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多元化需求,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
同时,推动完善城乡高效安全配送体系,加快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为补充的药品流通格局。
《通知》还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物流配送向乡村镇延伸,规范简化乡村物流配送中转分拨场所条件,完善终端配送网点,扩大农村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补齐便民短板。鼓励、引导大型药品连锁企业集团整合农村地区单体药店,提升对偏远农村地区药店的配送能力,提高偏远农村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可及性。
促进网上售药规范发展
《通知》将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育医药电商新兴业态等措施,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建立完善药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探索构建药品网络销售风险预警与融合监管闭环管理模型,严厉打击药品第三方平台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垄断、操纵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通知》要求建立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支持行业协会积极推广标准化、规范化购销合同文本,推动药品流通企业持续完善购销记录、规范购销行为。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提升行业自治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组织落实工作任务:依托省政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链长制”工作机制,开拓创新,加快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转型升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落实具体配套政策、方案或措施,形成系统、协同的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全面深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转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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