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在广东省出台激励性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表示,根据国家部署,省人社厅从“降、返、缓”三方面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一是“降”,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
据测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可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约15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137亿元、工伤保险20亿元。
二是“返”,就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具体是,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上缴的失业保险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据初步统计,2022年稳岗返还预计返还资金为45亿元左右,受益企业约有140万户。
三是“缓”,即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广东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具体缓缴程序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据初步统计,该项政策符合条件企业约70万户,可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约8亿元。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使纾困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支持企业效应,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 蓝娟)
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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