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发展蓝色金融产业。
根据规划,广东将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和在建船舶、远洋船舶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积极争取以深圳前海为中心创建“中国蓝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对接深交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等资本交易平台,支持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引导吸引各类资本加大对涉海企业的股权投资。探索开发期权期货、排污权交易等海洋相关金融产品。鼓励发展海工装备和船舶融资租赁,扶持涉海融资租赁公司做大做强。加快发展航运、滨海旅游、海洋环境、海外投资等保险业务,提高海洋信息、咨询等专业服务水平,鼓励发展海洋经济类证券指数等产品。
规划提出,围绕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积极推动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航运经纪、海事仲裁、航运资讯与咨询、航运研究与教育培训、 航运文化创意与传播等发展,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国际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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