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 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7-10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实行首台(套)支持政策


  据福建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惠财介绍,今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这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举措。


  装备工业是福建省主导产业之一。相关统计显示,目前福建省机械装备行业规上企业4623家,从业人员71.4万人,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大类行业。


  作为全国主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基地、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大中型客车制造基地、大型商用飞机维修基地、船舶修造基地以及中小型电机制造基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等产品具有较强优势和竞争力。2023年,福建省机械装备行业实现营收11637亿元,增长6.5%;实现利润总额955亿元,增长19.7%;工业增加值增长5.4%,对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约30%。


  福建省是全国较早实行首台(套)支持政策的省份之一。2014年以来,福建省共认定数控机床、轻工机械、食品机械、环保专用设备、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等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298项,涉及研制企业190多家,带动首台(套)装备销售8000多台(套),销售收入200多亿元,促进新产品研发1400多项,申请专利(含实用新型)4000多项。通过实施首台(套)支持政策,福建省装备自主研发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但是,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存在品牌不够响亮、市场认可度不够高、推广应用难等问题。


  “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将长期以来福建省在推广首台(套)工作中的政策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非常必要。”施惠财表示,福建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从鼓励创新、支持推广应用、政策扶持等层面,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评定检测、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职称人才、保险补偿等,提供了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法规制度保障。


  《条例》重点突出四个方面


  《条例》共十七条,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创新驱动:研发方面,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制度,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知识产权方面,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人才方面,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明确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首台(套)装备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视同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应用业绩;建立容错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免责或减责等。


  三是突出政策扶持:《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纳入制造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还明确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研制和购置首台(套)技术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四是突出部门合力:工信部门是首台(套)技术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发改、科技、财政、市场监管、国资、金融监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条例》还要求发挥相关部门、机构、协会等单位作用,共同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条例研制和推广应用。


  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条例》明确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装备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增强首台(套)技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省工信厅将把《条例》宣贯落实作为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好落实。”施惠财表示,首先要抓好政策衔接落实。福建省工信厅将进一步对接工信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委关于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等有关政策,确保国家部委政策和福建省政策措施有机衔接、一体化推进,提升首台(套)政策实施的协同效果。


  其次,制定配套措施。福建省工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措施,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着力破解首台(套)“不敢用”“不想用”等难题。


  最后,抓好示范应用。积极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供需对接活动,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围绕数控机床、轻工机械、食品机械等领域,鼓励企业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闵恭新)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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