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统一监管标准,银保监会22日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定位和形式。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
产品发行机制方面,办法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推进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注册发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登记发行,取消首单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核准要求。同时,对注册机构和登记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严格规范产品运作,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同时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强化保险资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识别和报告义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运作总体审慎稳健,但是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缺少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也存在差异。办法的制定,在统一保险资管产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强化业务监管,促进保险资管产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我国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68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4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2万亿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着眼于对各类保险资管产品共性的部分加以总体规范。考虑到不同保险资管产品在产品形态、交易结构、资金投向等方面的差异,下一步将在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细化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记者 李延霞)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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