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实施意见 让企业家切实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9-25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是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的重要举措,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9月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针对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强调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二是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调研,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

  三是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为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意见诉求创造便利条件;

  四是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充分吸收采纳企业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

  五是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

  六是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

  七是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

  实践中,虽然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听取意见方面采取了一些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部分涉企政策前期调研不够、听取意见不充分、政策之间相互不协调等情况,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预期产生了影响,导致一些初衷是好的政策没有发挥预期作用。而《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明确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所谓“机制性”,是指《意见》专门针对涉企政策制定确立了政府与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以往,地方和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也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企业家意见建议,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性要求,使得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上执行不一。《意见》强调要通过听取意见、畅通诉求、处理反馈、宣传解读、执行监督、评估调整等全流程制度安排,让企业家全程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健全了宏观和微观的传导机制,保证政策更接市场地气、更能精准落地。

  所谓“规范性”,是指《意见》围绕涉企政策制定前、中、后全流程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明确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规定了哪些情形,应该怎么处理。比如,在听取意见建议方面,对于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的,明确应当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明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再比如,在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方面,对于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意见建议,明确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对于确属难以采纳的,明确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对于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明确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这些规范性要求为今后各地方、各部门在执行操作过程中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出台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见效。”孟玮说。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行动自觉,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二是要细化具体办法。《意见》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宣传推广。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鼓励各有关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转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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