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新规 科技成果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资产评估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5-11





  财政部近日公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出资涉及资产评估内容进行了重大修改:此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府文件中,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几乎全部需要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作为交易定价的参考;而《暂行办法》经过本次修改后,对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出资的定价,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资产评估。
 
  “这对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刚认为,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成果转让需进行资产评估,通常还伴随着复杂的行政审批程序,由于审批过程繁琐、评估周期较长,科研成果本身的价值往往会在此过程中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流失,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时机也随之延误。
 
  不再进行资产评估的科技成果如何确定其价值呢?《暂行办法》指出,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的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
 
  “按新规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作价出资的定价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由市场定价或交易双方协商定价。这就意味着国家科技成果价值由过去需要资产评估,转向实行‘转让额’定价。”赵刚表示。
 
  科技成果“转让新政”将带来哪些好处?“这是中国科技界和管理界的一项重大新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管理智库专家李树林告诉经济日报记者,科技成果“转让新政”,将进一步打破科技与生产的壁垒,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使科技成果回归价值本质。
 
  “这项新政也将大大解放科技、解放人才,使更多科技人员成为‘知本家’,将推动科技创富时代的到来。”李树林说。(记者 佘惠敏)


  转自:经济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明确提出了“两步走”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
    2017-10-22
  •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发布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发布

    为有序推进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作,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提出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
    2017-10-30
  • 央地密集部署打通转化链 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路线图明晰

    央地密集部署打通转化链 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路线图明晰

    2018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批子基金拟上会8支。自此我国转化基金将超20支,规模达300亿元。除资金链外,上海、广东、四川等十余个省市密集出台细则方案,着力从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上全面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
    2018-10-22
  • 央地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密集推出

    央地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密集推出

    除资金链外,上海、广东、四川等十余个省市密集出台“地方版”细则方案,北京、山西等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也在加快征求意见。中央和地方正着力从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上全面疏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梗...
    2019-09-11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