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为有序推进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作,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提出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围绕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民生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动形成全社会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潮,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
资料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图片来源:互联网)
根据《指引》,“十三五”期间将部署建设10个左右示范区,打造形成一批政策先行、机制创新、市场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高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集聚创新资源 发挥区域辐射引领作用
据了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是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旨在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在示范区总体布局上,《指引》强调围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及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统筹不同地区,重点选择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色突出、对周边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的有关省区市进行布局,既注重发挥东部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又注重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同时,《指引》提出以省区市为建设主体,主要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示范。
“这体现了创新资源的集聚。”对于《指引》提出的示范区建设这一布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陈龙根很是称赞。他表示:“科技成果转化很多发生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里,依托这些科技园区来建设示范区,有利于创新资源的有效聚集,也有利于将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要素整合起来。”
突出地方特色 强调企业需求
在示范区具体建设方面,《指引》指出,要遵循统筹部署、突出特色、改革创新、市场导向、上下联动原则。同时满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工作列入重要规划和计划;有较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和突出的示范特色,技术市场交易额等主要指标实现持续增长;制定出台较为完备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配套政策法规,建立较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科技与产业发展特色鲜明,能形成较好的示范效应,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挥关键支点作用等条件。
对于科技与产业发展特色鲜明这一建设条件,陈龙根表示,各地确实要好好“琢磨琢磨”,因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本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主,很容易出现雷同,如何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产业应是各地探索的重点内容。
《指引》同时部署了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围绕重大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九项重点示范任务。其中,在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对此,陈龙根深有感触。他表示,目前很多政策都是围绕科技源头来做文章的,这是对的,但是转化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他建议,政府要引导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同时还要将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好的政策成为科技人员手中的法宝。
与陈龙根持有类似观点的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受体制机制影响,很多应用技术成果和专利从立项到研发,再到评价,还没有完全确立以转化为最终衡量标准的体系,只强调“我有”或者有多少,对企业能不能用重视不够。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出于多种原因,没有充分认识到通过科技创新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在某些地区,由于创新资源相对较少,经常出现企业有需求找不到合适的技术、科研单位有技术转化需求却面临产业和企业需求动力不足现象。“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一定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金、介以市场化的手段同时发力,从源头上解决技术有效供给问题”。
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曾表示,技术创新主体应该是企业,并且它应该成为项目决策的主体、投入的主体、转化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体。客观上讲,企业能不能带动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其他一些社会组织,真正实现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目前看还有一些难题。不过随着一系列法律政策的推动,破除这些障碍,使得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成为每一位科研人员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样的前景很快会到来。
半数示范区已获批 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科技部已经启动首批示范区建设。今年10月,科技部又同时批复支持江苏建设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山东省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至此,部署建设10个左右示范区的目标已经完成了一半。
目前,一些示范区已经相继发布了建设实施方案,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在今年9月举行的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座谈会上,河北省科技厅副厅长郭玉明表示,河北省要在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模式和省级统筹、市县主导的原则下,协调推进京南示范区建设,做到“七个一批”,即探索一个机制、搭建一批平台、开展一批活动、构建一个链条、布局一批试点、先试一批政策、出台一批规划方案,将京南示范区打造成为创新型河北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样板。
陈龙根表示,自科技部批复浙江省建设国内首个全省域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来,浙江省坚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创新发展的“第一工程”,把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作为核心要务,把探索“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在《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浙江省明确了市场培育、企业主体、产业升级、协同创新、科技金融、人才发展、环境优化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本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
方案制定好了,如何真正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联动、各种创新要素有效集合,不只是有需求和技术就可以支撑起来的。”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面,各建设单位既要强化部门内部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又要坚持以“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互联互通的建设思维来整合外部创新资源,如此方能促进示范区建设稳步快速推进。(记者 崔彩凤)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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