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消费需求总量快速提升,结构不断迈向高端,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8.5%,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
信息消费作为重要的新兴消费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据测算,2018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3万亿元,同比增长15%,是同期GDP增速的2.2倍,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边界不断拓展、消费理念加速转变、消费体验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是,发展信息消费也面临高端和有效供给不足、部分地区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在此背景下,制定发布《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行动计划》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有关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信息消费发展中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趋势,明确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加快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信息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作用,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突破口,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主要内容和举措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用“一条线三个点”来概括,即围绕一条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着力点、抓好五大支撑点。
“一条主线”是指围绕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信息消费供需结构变化出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夯实信息消费基础;以信息消费升级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本出发点”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消费者“不能用、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各类问题,聚焦重点,从提升供给能力、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用户技能、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用得起、用得惯、用得好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共享信息技术最新发展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四大着力点”是指提出四大主要行动。一是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质行动。加快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提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产品供给能力,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引导消费电子产品加快转型升级。二是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企业上云”、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布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5.0版、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等措施,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演进。三是信息消费者赋能行动。通过加快推进光纤和4G
网络深度覆盖、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和各类体验活动,为消费者赋能,从而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潜力,拉动消费加快升级。四是信息消费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置和曝光力度,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五大支撑点”是指抓好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各地加强信息消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信息消费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信息消费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各类新型产品和融合应用。进一步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息消费专项资金,推动出台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的专项政策。三是推动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打造一
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面向生活类、公共服务类和行业类信息服务、新型信息产品等领域,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四是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加快制定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推动各地方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及时上报信息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搭建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间深入开展合作,在信息消费标准制定、技术验证、产品孵化、国际拓展等方面,创新管理和运作机制,打造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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