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办法明确我国药品标准体系包括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对3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要求和关系进行了明确。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和局(部)颁药品标准。其中,局(部)颁药品标准是指由原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办法系统梳理了药品标准管理工作机构职责,明确了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检验机构和药品审评机构等国家级药品标准管理机构以及省级药品标准管理机构的职责。(记者 申少铁)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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