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所有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根据公告附表,原本实施3%、5%或6%最惠国税率的进口煤炭,此次均将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业内人士指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通过调整煤炭进口关税,有利于应对近期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促进煤炭进口,强化煤炭保供。(记者 申铖)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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