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一是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二是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三是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
《意见》中对于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等规定引起较多关注。《意见》提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城市工薪阶层、农民工收入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接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拓宽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
《意见》提出,有序破除一些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洪勇表示,以前一部分消费被压制,并不是因为没有消费能力,而是有一些外在的消费限制,使得消费者不能够消费。这次提出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尤其是在汽车消费方面,指出了要放宽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值得关注。
《意见》还明确,将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研究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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