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对推进我国市场监管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市场循环充分畅通、消费安全保障有力、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高等目标。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竞争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稳中向好,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不过,市场监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供可靠载体。
《规划》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维护和完善国内统一市场,促进市场循环充分畅通;四是完善质量政策和技术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是坚守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六是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在“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任务中,《规划》提出,提高竞争执法水平。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公共事业、医疗、药品等领域竞争执法。完善平台经济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等分析框架。加强源头治理、过程治理,完善民生、金融、科技、媒体等领域市场准入与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衔接机制,落实平台企业并购行为依法申报义务,防止“掐尖式并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协同,统筹运用电子商务法、广告法、价格法等,依法查处“二选一”、歧视性待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表示,下一步,以即将修订出台的反垄断法为核心,以《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为遵循,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不断健全多层次的竞争监管规则体系,明确规则底线,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明确的预期。同时,还将围绕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预防性监管措施,推动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的规制合力。
《规划》还从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加快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制度保障,加强竞争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畅通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等方面作出安排。
转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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