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据了解,该《通知》聚焦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业更稳定,权益保障更充分,享受公共服务更便捷,形成农民工共建共享城镇发展成果、更好融入城镇的良好格局,让广大农民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
《通知》提及农民工就业、培训、权益保障、住房、子女教育、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分别是:
一、要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开展系列岗位对接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二、要提升农民工技能和文化水平,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
三、要加大农民工劳动保护,维护农民工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四、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积极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等。
五、要做好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自护教育、素质教育等服务。
六、要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强化临时救助,做好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
七、要增强农民工城市归属感,开展新市民培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城市街道、社区等建立一批农民工暖心驿站。
八、要提升农民工办事便利,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政务服务。
九、要加强党建引领,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方式,建好用好农民工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要发挥农民工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工加强学习,立足岗位做贡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融入城镇。(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
转自: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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