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基本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共同发力。这是记者8日从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我国已建立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层面都已成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救助资源统筹。
与此同时,我国在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完善。低保制度实行“单人保”,将按户保和按人保结合起来;放宽特困认定条件,规范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方法,将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突出救急解难功能。
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方面,我国调整优化了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放宽了在保人员经济状况复核频次等。
此外,我国还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街道和乡镇,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针对救助申请能力不足人员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记者高蕾、董博婷)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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