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2014年2月,中国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制度框架,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
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当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今年1至9月,各地民政部门累计为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9亿元(人民币,下同),惠及困难民众1.26亿人次。
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83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617元/人每月,较2013年增长6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247元/人每年,较2013年增长116%。城乡低保标准差距逐步缩小,由2013年的1.8∶1缩小到现在的1.4∶1。
医疗救助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1.23亿人次,支出资金363.2亿元,次均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分别达到1117元和82元。教育救助方面,2019年,下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94.3亿元,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基金168.5亿元,下达高等教育奖助学金235.7亿元。
李纪恒同时指出,社会救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统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还不够充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还有差距。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报告提出接下来的重点。比如,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兜底保障,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再如,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测算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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