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措并举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共有15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的130万人实现“脱贫不脱保”,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今年以来,云南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和“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聚焦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未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逐人逐户排查,精准认定,加强政策力量资源统筹,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截至今年7月底,云南共有15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130万人,未脱贫23万人。省级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也由去年的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至今年的每人每年4500元,“兜住”脱贫底线。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二级巡视员杨卫东说,为促进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效,云南出台规定明确,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仍按原核定金额发放。(记者 林碧锋)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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