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今年1至8月,新疆已向32个试点贫困县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36.26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今年下达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各县统筹使用,其中下达到22个深度贫困县的资金达220.03亿元,占全部整合资金的93.13%,资金流向重点朝南疆四地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资金将用于贫困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领域,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也可用于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的垃圾、污水、改厕等公共设施工程,但严禁用于刷墙、照明等面子形象工程。
为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新疆从制度设计和操作层面,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的监管,在管理环节、政策内容上体现无漏、无缺,形成对资金全过程、全时段、全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闭环。(记者高晗)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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