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新疆国土资源系统出台了14项支持脱贫攻坚和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优先安排用地,以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项目顺利实施。
据悉,从今年起,新疆除了对27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县安排600亩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外,还将对15个涉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县、市安排脱贫攻坚项目用地2.52万亩。
为缓解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建设资金压力,新疆今年将建立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预支使用办法,项目立项审批后,即可提前使用30%的节余指标。节余指标可在对口援疆省市间流转使用,在对口支援框架内跨省域流转交易,交易金额按规定支付给深度贫困地区。
新疆厅明确,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超过国家下达部分,经新疆厅核定后报部追加认定,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县市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减挂钩拆旧区,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深度贫困地区节余的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对口支援框架内跨省域流转使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产生的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节余指标使用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易收益按照规定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新疆厅强调,各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此外,新疆还将在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产业扶贫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利用、地灾防治及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南疆四地州进行政策倾斜。(记者李萍)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