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获悉,2017年国家扶贫领导小组考核云南省扶贫工作为“较好”。这个“较好”是对云南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是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者的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云南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元;实现全省农村556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1.6%下降到7.5%;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749元增加到8695元,增速高于云南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2017年,云南省全年实现115万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万人;实现转移就业68.7万人次;生态扶贫使76.2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精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99.7万人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围绕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32万户。
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巨大,但面临的困难挑战同样巨大。截至2017年底,农村贫困人口331.9万,65岁以上老人占14.51%,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占9.3%,持证残疾人占5%;深度贫困县27个、深度贫困村3539个;27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63.7%,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46.4%。(记者 张春滨)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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