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以来,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支增长持续好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2021年以来,我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和经验,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24元,同比增长12.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4.0个百分点,比全国、全省农村分别高出0.5和0.2个百分点,与2019年前三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1%。绝对额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1年以来,我省及时出台《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云南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等,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健全常态化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强脱贫地区农村住户监测调查,全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
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成为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引擎。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762元,增长21.0%,对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71.2%,拉动收入增长8.6个百分点。与2019年前三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5.0%。
2021年三季度末,云南省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两年平均增长2.4%,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人均月收入4024元,同比增长10.1%。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的稳定恢复和月均工资水平持续增长,助推工资性收入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转移净收入的持续增长,使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2021年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88元,增长11.4%,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21.0%,拉动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与2019年前三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7%。年内全省统一上调了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各种政策性惠农补贴发放到位,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开展及时,农户家庭外出从业人员人均寄回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大幅提升共同促进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
从消费情况看,2021年,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延续反弹态势,吃穿住用稳定增长。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82元,增长16.0%,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7.1个百分点,与2019年前三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2.4%。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的同时,脱贫地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提升型消费支出占比提高。(记者 胡晓蓉)
转自: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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