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拼图,迎来关键一块。
11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官方正式公布《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全文,与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标志性文件一齐,构筑起较为完整的国资监管宏观格局。
截至今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07件,国资监管的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健全。
与《授权放权清单》有所区别的是,《实施意见》的面世流程,更为高调。
一周之前,亦是在十九届四中全会结束之后,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还署名撰文《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专门对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内容,展开多维度论述。
对于央企来说,《实施意见》不止是一份划定改革思路的宏观文件。
它带来的改变,将渗透微观,渗透至企业本身。
招商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宏认为,这份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对央企“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在这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这场事关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从根本上实现转变的改革,将因《实施意见》的出台,迈入一个新节点。
转变
在11月27日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成为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基础。
他所言的转变,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便已有进展。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资委获悉,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便开始调整内设机构职能。重点突出推动科技创新、强化出资人监督、推进董事会建设、加强宏观研究、深化经济运行分析等五项工作。
为了优化管资本职能,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21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改革,也被提上日程且颇有进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都是例子。
基于上述基础,《实施意见》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为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打开了一扇新的窗。
翁杰明认为,《实施意见》中明确了“4个转向”,分别是转变监管理念,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确保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调整监管重点,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多着眼于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加强系统谋划和整体调控。
改进监管方式,从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优化监管导向,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上述四大点,结合近年来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转变的起点和目标。
《实施意见》的亮点,不止于此。
不仅明确“4个转向”,还优化了四个路径,以期确保转变系统有效。
四个路径是: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将不该有的权力拦在清单之外,保证清单内的权力规范运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依据股权关系向国家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更好体现出资人意志;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减少审批事项,实现实时在线动态监管,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翁杰明认为,《实施意见》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在明确管资本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同步调整优化监管方式,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实现监管职能与方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落地
这不是一份高冷的宏观文件。
这是一份有实操性的指导性文件。
王宏认为,《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114号文件)是继《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之后,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又一项重要的顶层设计,与权力和责任清单、授权放权清单等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
对于招商局人士来说,114号文件坚持放管结合、突出权责一致,既有破又有立、既有增又有减,既有施药动刀的强身之法又有固本培元的健体之举,充分彰显了国务院国资委刀刃向内进一步推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广大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王宏在11月27日召开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政策吹风会上说:“它(《实施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有助于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有助于合理界定并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权利边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让身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招商局集团中的相关人士看到了希望:“我们对114号文件的出台表示热烈欢迎,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充满了信心,也对未来国务院国资委推进职能转变的各项具体举措充满了期待。”
2016年初被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中国国新,也有对《实施意见》的独立思考。
中国国新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表示,中国国新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与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相互衔接、同频共振。
周渝波说:“我们体会,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是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将国资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进而落实到市场行为的重要载体和枢纽。”
从招商局到国新,到更多的央企内部,这场上涉宏观、下至微观的国资监管变革,正在持续发生。
王宏透露:“近期,在收到国资委关于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批复后,集团正在围绕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作用,积极研究部署新一阶段的改革试点举措。”
格局
更深远的布局在后面。
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将加快步伐。
翁杰明表示,近年来,各级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系统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不够紧密、全国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
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在《实施意见》面世之前,国务院国资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明确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目前,顶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举措。针对《实施意见》明确的方向和路径,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管资本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在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上,上海市国资委已经有所行动。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董勤表示,上海市国资委正在健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国资管理体系。实体、金融等领域国资实行直接监管,实施章程、契约、收益、风险、信息化和社会协同等管理;对区属国资国企实行指导监管,构建“监管统一规则、经营统一评价、资源功能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前9月,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营业收入2.66万亿元,同比增长5.4%;利润总额2653亿元,同比增长9.8%;成本费用利润率10.6%,9月底,资产总额20.58万亿元,同比增长9.9%。
在分类监管层面,上海市国资委的思路是“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企业分类监管各有偏重。
董勤介绍,根据国资战略布局调整和发展目标,从以存量为主调整为存量与增量并重,凸显企业主业主责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原来的“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调整为“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并建立超越自我、跑赢同业、追求卓越的任期目标。
而市场竞争类和金融服务类企业以定量考核为主,重点考核主业价值和资本价值提升;功能保障类企业,定量定性考核相结合,健全政府主管部门联审机制,重点考核城市安全运营和民生满意度提升。
除了上海,还有正在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深圳市国资委。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在深圳,未来商业类企业将继续被作为混改重点,充分参与市场竞争。深圳市国资委将对公益类、功能类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王雅洁)
转自:经济观察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