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目标划定 全面绿色转型顶层设计文件出炉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8-14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出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1日发布,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涵盖了区域发展、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不同领域。


  《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即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主任刘琼指出,这次文件突出的特点就是“全面”两个字。全面绿色转型,就是要把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这有利于进一步塑造我国的发展新优势,打造更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但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如,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主要任务和实现途径来看,《意见》围绕五大领域、三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五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大环节包括,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对“绿色消费”进行了系统部署。《意见》中明确,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等。


  针对不同领域,《意见》还提出了量化工作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等。


  “《意见》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董战峰认为,只有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才能保证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根据《意见》部署,下一步,绿色转型政策体系仍将进一步完善。例如,在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记者 向家莹)


  转自:经济参考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