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等5方面提出18条措施,力求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若干措施》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完善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机制,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
《若干措施》还提到,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
“该政策强调了调整完善国内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的重要性,这意味着中国将加强国内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消除内外贸之间的壁垒和障碍,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和自由化。”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
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记者表示,在当前全球需求面临不确定性的环境下,内外贸一体化有助于外贸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内外贸一体化还将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朱克力表示,通过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可以让消费者在国内市场就能买到与国际市场同样品质的产品,这将提升国内消费的质量和水平,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多样化商品的需求。
《若干措施》强调,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争取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周茂华看来,接下来,围绕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和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出台持续深化改革的举措。例如进一步优化跨境通关流程手续,调整、优化内外贸的标准体系,调整内外贸税制标准等。(记者 陈芳)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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