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相关,也与我国过去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相关。要想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此外,更须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近日,中纪委官网陆续发布了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反馈结果指出,吉林和内蒙古存在“有的地方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此前,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辽宁时也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
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信息的价值,影响着科学决策的出台。经济数据一旦造假,危害巨大。在现实中,有些地方为了让经济运行的成绩单更好看,加注的水分甚至比实际成果还要多;有些地方的官员刚刚上任时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干了一段时间后,又给经济数据注水,目的是彰显政绩,以求获得提拔重用;还有个别地方为了获得政策支持,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努力给自己带上贫困的帽子……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密切相关。在唯GDP论英雄的背景下,个别官员为了快出成绩、多出成绩,往往抱着急功近利的心态,想方设法在经济数据统计上注水造假。加之,过去我国对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也让一些人敢于钻空子。
经济数据造假,不仅有违“官德”,且事属违法,将严重影响民众对政府各种统计数据的信任程度,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巨大伤害。因此,必须坚决对这种现象说“不”,敢于对经济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首先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通过改革政绩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纠正长期以来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真正做到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样才能真正引导领导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来,追求实实在在的发展、追求没有水分的发展、追求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
同时,要加快推动统计改革。要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最重要的还是应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制止个别地方、少数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使违法者付出高额成本,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法治社会氛围。(林火灿)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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