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省份逐步完善项目管理规划,探索大规模消纳新路径
深远海风电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企业投资的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模给予投资奖励”,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小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将不再奖励。
在近海风电资源充分开发的当下,离岸距离较远的深远海风电在沿海省份能源规划中备受重视,成为各省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词”。在发展规划、支持政策以及技术进步的加持下,业界普遍认为,我国深远海风电即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风电规划逐步完善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于海上风电项目,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要求,海上风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在项目并网投产一年以内,向项目接网所在地区发展改革委提交奖励项目申报申请。
从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来看,当地风电发展以“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还将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海上风电基本走向平价时代,在近海海上风电资源愈加紧俏的当下,深远海丰厚的风能资源获得了广泛关注。除上海外,2021年以来,广西、山东、海南、福建、广东、浙江、河北等11个省(区、市)均公布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其中大部分省份已经获得规划复函,部分省份获得技术评估论证。
从目前已公开发布文件来看,相关管理措施正逐步完善,涉及深远海海上风电竞配机制、海域使用、开发模式、接入并网等多环节。以海南省为例,海南省在8月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中就提出采用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且符合相关标准项目可减半计征海域使用金,明确了最新海域使用金征收等多项优惠政策。同时还提出多项支持政策,表示将深化用海用岛审批改革,提高管理效率,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还将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融合发展为消纳开辟新路径
迈向深远海,各沿海省区市已蓄势待发。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揭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3817万千瓦,上半年海上风电新增83万千瓦。而国家气候中心最新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超过12亿千瓦。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估算,根据国家批复的各省份海上风电规划,海上风电总量超过3亿千瓦,其中约有90%以上都是常规意义上的深海或远海风电项目,预计2025年以后,国内百万千瓦级、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项目将主要位于深水远岸海域。
海上风电迅猛发展之下,发展模式创新则被视为打开消纳空间的重要手段。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海洋能源处处长查浩公开表示,为充分利用海洋空间资源,海上风电将逐步与海洋牧场、海水淡化、制氢等多种能源或资源综合利用和融合发展,此举有望提升水上水下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同时探索降低海上用电开发成本,提升项目整体效益。
据悉,海南、广西、山东等多地发布的“十四五”能源规划中,都明确鼓励海上风电结合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行业在海上风电制氢、制氨等领域多有尝试。在业内看来,推动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正是促进海上风电超大规模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海上风电消纳机制创新打下基础。
技术、成本挑战亟待克服
尽管深远海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但多位业内人士也提醒称,当前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还面临着成本、技术、安全等多方面挑战,与大规模开发还有距离。
一位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各沿海省份不同条件,漂浮式海上风电千瓦造价还维持在3万元以上,成本仍是近海固定式海上风电的3倍左右,全球范围内深远海风电开发都面临着成本挑战。
“除了成本以外,风电项目走向深远海还面临着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抗台风,”上述行业专家进一步指出,“这也对风电机组可靠性、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用于深远海域风电机组不仅需要能够尽可能捕捉风能,更需要能够适应极端天气环境,及时调整发电策略,以确保稳定安全发电。”
不仅如此,查浩也强调,相较于近海风电项目开发,水深增加还将对风电基础结构挑战更大,远海施工建设难度也有所增大,同时海洋环境复杂多变还将提高风电场运维难度,相应地会抬高船机和人力成本。在此情况下,应加强故障预判功能,及时维护,更加关注海上天气预报情况,同时应加强监测系统,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新型融合手段,加大智慧化技术创新应用,实现智能诊断分析、智慧感知、远程维护,保障海上风电机组全生命周期安全。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预测,到2030年前后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预期实现商业化应用,技术成熟将进一步助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打开海上风电发展空间。(记者 李丽旻)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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