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是中国现存的体量最大、分布范围最广的文化遗产,部分地方的长城已超过2000年的历史;同时,长城也是举世公认的建筑杰作和优质文化景观,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日,《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发布,明确了长城保护的重点是秦汉长城和明长城。
据了解,秦汉长城现存墙壕遗存2100余段,单体建筑遗存近2600座,关、堡遗存近300座,相关设施遗存约10处,另有成体系的汉代烽火台遗存。明长城东起辽宁虎山,西至甘肃嘉峪关,现存墙壕遗址总长8800余千米。《规划》提出了长城重要点段遴选标准,提出开展长城遗产线路建设、大力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设想。
《规划》介绍,秦汉长城工艺以土墙、石墙为主,甘肃西部等地以芦苇、红柳、梭梭木加沙构筑方式较常见,烽火台除黄土夯筑外,还有土坯或土块垒砌做法。明长城在工程技术、整体规模等方面较之以前各历史时期有了显著提升,展现了我国古代在军事防御体系建设方面的最高成就。其中,部分明长城作为"长城抗战"物质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
近年来,辽宁锥子山长城、山西明长城"月亮门"等遗址存在过度修复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提出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对于价值突出的点段,在开展考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最低程度干预和真实性原则,实施局部修缮加固,设置展示服务设施,展示长城文化景观。针对近年出现的长城过度修复问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介绍,《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也提出了长城保护维修的相关要求。"主要突出三点:一是坚持价值优先,既有长城的总体价值概念,也有每一段、每一个点的具体价值。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减少干预,尽可能按原状保护。三是坚持因地制宜。"
由于长城的分布范围广,保存的环境特别复杂,而且多数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单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是无法有效解决长城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对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强调,在落实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地探索设立长城保护员公益岗位,鼓励志愿者、社会团体参与长城公益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不断拓宽经费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经过统计,目前中国已有长城保护员超过3千人,各省长城基本实现了保护员全覆盖。"国家文物局近年拨专款为长城保护员提供巡查设备和标识等,北京等地省市也将长城保护员补助经费纳入到地方财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文物工作者严重缺乏的问题。"刘玉珠表示。"与此同时,推动全民参与保护长城,也是提升长城保护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国家文物局非常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长城的保护。"
针对社会关注的长城修复,《规划》明确,志愿者或社会团体不得擅自搬动、搬迁散落长城构件,不得擅自修缮长城及其附属文物,避免威胁甚至破坏长城文物本体。长城保护维修应坚持原状保护、最低程度干预,"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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