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财政要将古籍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2-04-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意见从完善古籍工作体系、提升古籍工作质量、加快古籍资源转化利用、强化古籍工作保障等方面全面部署了多项具体任务与要求。


  其中,在完善古籍工作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中央宣传部发挥在全国古籍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发挥国家版本馆在中华古籍版本传承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国家民委以及相关专业古籍出版单位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古籍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等工作,发挥古籍工作主阵地作用。文物、中医药、宗教、法律、农业、林草、水利、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档案、方志、古地图等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本领域古籍工作。统筹事业和产业两种形态、公益和市场两种资源、国有和民营两种力量、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推动形成古籍行业发展新局面。

  在提升古籍工作质量方面,意见明确,加大珍贵古籍保护力度,开展国家、省级珍贵古籍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工作,对入选的古籍和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古籍类文物定级标准,国有古籍存藏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古籍类文物定级建档工作,加强古籍类文物保护。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濒危古籍抢救性修复。

  在加快古籍资源转化利用方面,意见要求,将古籍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注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的古籍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推进古籍数字化。建立健全国家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积极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支持古籍数字化重点单位做强做优,加强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和开放共享。统筹古籍数字化版本资源建设与服务,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展古籍文本结构化、知识体系化、利用智能化的研究和实践,加速推动古籍整理利用转型升级。支持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和整理出版单位开展古籍专题展览展示,鼓励古籍文创产品开发推广。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化古籍学科理论构建,编写专业教材,强化实践教学,鼓励在文史哲、中医药等相关学科专业教学中增加古文献相关教学内容,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立民文古籍与汉文古籍兼修的古文献相关学科专业。强化古籍人才培训,实施古籍人才培训计划,设立全国古籍人才培训库,建设古籍人才培训基地和古籍整理研学一体的培训平台。中央和地方财政结合实际予以重点支持,将古籍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古籍保护传承。(记者 魏金金)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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