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某明星“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此事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偷逃税事件的背后隐含着在我国现阶段的影视行业,市场是否失灵、如何探索我国影视行业的有效市场调节机制等值得深入挖掘的一系列结构性问题。
由于涉及天价片酬所带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才导致了不同形式、样貌的“阴阳合同”的出现。对于我国当前影视业动辄千万级别的天价片酬而言,影视明星实际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巨大已经不言而喻。而且,在不规范的行业环境下,除了“阴阳合同”之外,还存在很多种不合理的规避税务监管的操作方式。如今某些影视明星的天价片酬已是我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以电视剧、网络剧为例,很多电视台、视频网站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根本不重视电视剧、网络剧的剧本、制作和观众群体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影视明星压阵。大牌影视明星已在直接影响着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购价格。而这一切乱象所折射出的,恰恰是我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产能过剩已经跨媒介
以电视剧为例,2004年,我国在电视剧领域推出了“4+X”的播出模式,即一部电视剧可以在4家卫视和X家地面频道同时播出,多家电视台可以通过捆绑式购买热门电视剧来分摊成本。这是由于各个省级卫视综合频道在1999年完成全部“上星”且被切断政府财政拨款后,面临着普遍性的经营压力,又因为当时我国电视剧的产量刚刚爬升,供求关系尚未失衡,所以“4+X”的政策大大降低了各级别电视台购买热门电视剧的成本。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国电视剧市场正式拉开了自由竞争周期的序幕,并进入到一轮10年左右的高速增长期。在那个历史节点,我国电视剧市场的产能过剩的突出矛盾实际上已经有所显现,但尚不明显,整个行业还处于比较亢奋的粗放式发展阶段,未能引起足够警惕。直到2012年,当年全国电视剧制作机构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17703集,达到了历史天顶——这很有可能就是中国电视剧历史上的最高点。在那之后,产能过剩的矛盾就开始不断释放,电视剧的产量持续性回落。据《2018年中国电视产业报告》显示,2017年国产电视剧生产总量下降至13475集,而2004年我国电视剧产量为12265集——从历史数据来看,几乎是跌回了我国影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初的起点。
新世纪以来的我国电视剧行业的自由竞争周期已经触及它自身的天花板,2007年以来累积的海量库存,在原有的“4+X”模式中已经不再有被充分消化的可能,产能过剩、粗制滥造、制片成本不断攀升等现象已经形成巨大的行业泡沫,潜藏于行业之中。面对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有关部门试图通过对分配和交换环节的宏观调节来影响生产和消费两端。于是在2015年终结了“4+X”模式,转而实行“一剧两星、一晚两集”的政策,来调控前十年狂放增长所造成的严重产能过剩后果。
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并不仅仅局限在电视剧领域,在我国文化产业其他领域同样普遍存在。包括网剧,尽管在最近两年,网络自制剧在受众上与传统电视剧有所区分、类型上有所丰富的发展方向下,生产出了许多“拳头产品”,在整体上大幅提升了网剧的质量,在口碑上也逐渐获得了主流网生代观众的认同,但从行业整体数据来看,却远不如它们的高曝光率那样光鲜。
电视剧和网络剧并非此消彼长的二元对立关系,它们都受制于我国影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这一整体性的时代大背景。目前,我国整个电视行业的广告市场规模已停滞在千亿元规模,从2014年开始增速就基本为负。视频网站除了广告收入之外,另外一个主要收入来源是会员付费,而即便是将这两项收入叠加,也很难保证前六名的任意一家视频网站实现盈利。从广电系统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入能力与其作为播放平台的实际播放能力,都不足以支撑我国目前正存在着巨大泡沫的影视行业的现实行业生态。
金融投机导致全行业造假
因此,在这样扭曲的行业环境下,2/3以上的成本预算都用来支付大牌影视明星的片酬,势必将大幅挤压拍摄、制作等其他本应是更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比例,使得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等更为严重地依赖大牌影视明星和金融资本的介入,大量中小成本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和三、四线及未成名演员,进一步丧失了证明、展示自身的机会和可能,进而导致了文化娱乐工业生产要素供给的整体性、结构性紊乱和失衡,作为生产要素的影视明星的价值和价格进一步严重背离。同时,因为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直接影响着从电视台、视频网站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的广告招商等可见和不可见的利润收益,所以,天价片酬所带来的“压力传导”几乎无法避免地会引向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的全面造假。
然而,这不是全部,更有甚者,例如在电影领域,还有着更为极致的体现。在前些年不断高涨的票房神话下,票房冠军的门槛在几年间就由三五亿元暴涨到数十亿元级别,这种“甜蜜”的愿景自然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但凡一部影片取得了票房佳绩之后,相关投资方都可以在股票市场等金融领域大快朵颐。中国电影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沦为金融衍生品,这在当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从前期筹备、拍摄,到后期制作、宣发,一部影片在面世的全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都可以被打造成标准化的理财或信托产品进行融资,包括饱受非议的P2P模式(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也就是说,在过去,电影只有在影院放映才能收回成本的商业模式,在如今已经几近被淘汰,最极端的情况下,一部影片可能甚至尚未面世,就已经提前收回成本。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我国目前的电影行业本身还远远没有跟上和适应文化产业普遍性金融化的节奏。和电视剧、网络剧的情况类似,电影版权和衍生品等领域还极不规范,更遑论由专业法律保护的、健全的投融资资金监管和退出机制,全产业链的有效权益保障还无从谈起。这种脱节、错位的行业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国当前文化产业被过度金融投机所撬动的一个缩影。
总之,对于我国影视行业而言,“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产能过剩、金融投机等层出不穷的行业乱象已经充分说明,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在这一行业内已经失灵。市场并不万能,纯粹意义的市场经济也有其无法根治的弊端。只有下大气力整合、调节新世纪以来近20年间所累积的犬牙交错的行业利益格局,针对当前愈发突出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有效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建章立制等强制性的制度性规范,进一步捋顺诸多错综复杂的、纠缠的行业脉络、线索,才有可能真正意义上从根本上让影视明星的片酬回归到正常区间,也就是让文化娱乐工业的各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价值相匹配,使我国影视行业尽快回归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孙佳山)
原标题:影视行业应尽快“去杠杆”
转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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