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今年恰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根据中办、国办去年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如何理解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如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脉永续传承?记者进行了采访。
北京东城,草厂四条胡同青砖灰瓦、曲径通幽,氤氲着千年古都的深厚文化底蕴;江苏南京,小西湖片区院落雅致、花草缤纷,成为市民休闲打卡的惬意空间;福建福州,三坊七巷白墙黛瓦、飞檐翘角,软木画、牛角梳、油纸伞等民间艺术相映成趣。
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应保尽保,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
晚饭过后,胭脂砖砌成的墙边、金鱼图案的地雕上,大人们散步聊天、孩子们玩耍嬉戏,微改造后的福建泉州金鱼巷很是热闹。“过去巷子上面全是线缆,就像蜘蛛网,周边环境也很乱,改造之后舒适多了!”附近居民感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徐萌介绍,金鱼巷虽然长度只有270米,却浓缩了海蛎壳水洗石、夯土墙、出砖入石等10余种闽南古建筑传统工艺,保留了从唐宋到20世纪的多个建筑元素、环境要素,就连缠绕着破壁的绿榕也得到保护。
“今天所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仅是对历史遗存物质形态的保护,也是融合了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环境等,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相结合的整体保护传承。核心是要通过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延续中国历史文化价值,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分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从空间层面看,城乡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所有区域;从时间层面看,不仅强调了古代文明的表达,也强调了现代和当代历史文化的呈现;从文化要素和内涵层面看,涵盖了所有民族和地区文化的多样性特征。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历史地段”概念,完善了保护对象的类型。
“历史地段介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之间,过去一些达不到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标准,但又比历史建筑范围大一点的地段,往往游离于保护体系之外,容易导致特色逐渐丧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介绍,一些顺应自然、适度改造形成的“特色地段”,人文蕴含丰富、永续传承的“重点地段”,都符合历史地段的价值内涵,例如武汉黄鹤楼、南昌滕王阁等名楼及其周边地段。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来,我国历史文化保护理念不断提升、保护对象不断扩充。截至去年底,全国共划定历史文化街区超过1200片,确定历史建筑约5.75万处;与2016年底相比,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翻番,历史建筑数量增长近5倍。目前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0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此外,还有中国传统村落6819个,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
活化利用,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既要坚守保护底线,也要坚持以用促保;既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也要改善人居环境。
福建福州三坊七巷的“同利肉燕老铺”前,阵阵木槌声此起彼伏。老铺的第四代传人陈君凡一遍遍捶打砧板上的肉团,展示传统肉燕制作技艺,吸引了不少游客围观。随着“同利肉燕”“永和鱼丸”等老字号,以及中国商印展览馆、国潮金鱼博物馆等新业态入驻街区,这些矗立百年的沧桑古厝焕发出新生机。
在江苏扬州的仁丰里历史文化街区,刘魏清和伙伴们则尝试将传统民居,改造成为一家素食与非遗文创相结合的工作室,“我们还创立了公益项目,邀请周边居民体验编织盘口等非遗技艺;参与合作‘爸妈食堂’项目,每周一至周五为社区50位孤寡老人提供助餐服务。”为了打造宜居公共环境,当地还鼓励街巷两侧开设便利店、公共食堂、24小时城市书房等小型商业和服务设施,推动街区的保护利用。
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成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重要途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推进活化利用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让其用起来、活起来。一是要用开放的思维,加大历史文化遗产开放力度,更好服务于公众。二是要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三是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但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也面临一些困境。“我国传统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难以长久保存,不少只留下残断的城垣、夯土台基等遗址,观赏性不强;大量仍具活态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基础设施落后,格局肌理往往难以达到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李小龙介绍。此外,一些地方的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还面临着资金来源长期单纯依靠财政,投入不足且财政压力较大,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水平不足等因素影响,需要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多元创新路径。
将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推动问责问效、问题整改
40年来,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认识和方法仍存在误区。例如,有的地方对遗产的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必要的历史责任感;有的地方保护内容还不系统,重建筑本体、轻环境格局,重古代、轻近现代,一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地段还未纳入保护体系;有的地方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式单一,与现代生产生活脱节等。
吕舟认为,过去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尽管强调了属地管理,但仍存在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出现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情况后,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做出反应。《意见》的出台,清晰勾勒出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基本框架,例如明确分级落实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
“建设保护传承体系就是要补齐原有管理体系的短板,通过建立城市体检、督查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公益诉讼等方法为历史文化遗产筑起‘防火墙’,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最终形成不想破坏的文化自觉。”吕舟说。
当前,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进展如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已经编制完成,并建立了国家级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省级规划纲要编制,推动形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我们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对各名城保护传承的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评估成果,推动问责问效、问题整改。”该负责人说。(记者 丁怡婷 统筹 胡安琪)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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