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只关注精美的壁画和塑像;现在,把开凿的崖壁、山体,周围的河流、植被,都与洞窟视为一个整体
中国石窟保护理念于上世纪初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出于民族自尊心和文化自觉性而萌发,经历了战争年代的初期尝试、新中国成立之初艰苦卓绝条件下的开端,在改革开放、思想解放历史条件下得以发展、形成,在新世纪对文化遗产高度重视的环境下不断完善。
石窟包含石窟寺、石刻等,随着文化遗产学科的发展,人们对其的认识不断加深。最初人们的目光只关注精美的壁画和塑像,将石窟单纯地当做珍贵艺术品来欣赏与保护。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对文物价值的研究与认定,石窟的历史见证价值、选址和开凿的科学技术价值也逐渐得到了理解和重视。今天,石窟被看成一个整体。开凿的崖壁、山体,周围的河流、植被,都与洞窟一起,共同构成了具有文物价值、文化意义、社会效益和时代价值的完整文化遗产。对保护对象认知的转变也导致保护思想的变化:从单纯的临摹、保护艺术品,到保护石窟本体,再到现在的石窟洞窟本体与周边景观环境一并被纳入保护体系内。
通过100余年的保护实践,保护程序、价值观、技术手段都逐步完善
从20世纪初期算起,中国石窟保护已经走过了逾100年的历程。石窟保护和管理体系从无到有,保护工程从少到多,在对石窟寺这一特殊的佛教遗产类型的保护上,做出一系列有意义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几乎每10年都有创新。在20世纪40至50年代,莫高窟建立简单看护体系和防沙墙,初步做到了石窟的“不塌不漏”。20世界60年代,莫高窟加固工程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上关注的大型保护工程,通过加设挡墙做到了保证莫高窟的稳定和参观、管理。20世纪70年代,龙门卢舍那大佛维修、云冈三年加固工程首次尝试化学灌浆方法,并开启了“抢救性”保护序幕。20世纪80年代麦积山保护工程首创的“喷锚粘托”方法,属于当时最先进的技术之一并获得了198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对此后诸多石窟保护加固工程产生了深远影响。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龙门、大足石窟等保护工程,为改善石窟保存环境作出了贡献。
进入2000年后,随着保护工程类型、数量上的丰富和增多,保护理念在崖体、造像、壁画、窟檐、环境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有重要意义的实践。正确的保护程序、完善的保护价值观和更丰富的保护技术手段都是本阶段石窟保护取得的进步。这些实践不仅保护了全国几十处重要的石窟寺、摩崖石刻造像,而且为我国遗产保护理念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实践依据与佐证。
从思想萌芽到普及、繁荣和创新,中国石窟寺、石刻保护可分为多个阶段
自20世纪初至1949年间,可以视为中国石窟保护的“思想萌芽阶段”。那时,外国人的探险与考察,激发了国人保护文物的愿望,以营造学社等为代表的有识之士迫切希望能够为中国自己的传统与文化作出贡献。1930年,梁思成先生在东北大学讲授《中国雕塑史》时,借鉴了许多外国人的研究资料,不由感慨“日本之常盘大定,关野贞……具有著述,供我南车。而国人之著述反无一足道者,能无有愧?”此后,1933年,梁思成、林徽因、刘敦祯赴大同调查古建筑与云冈石窟,撰写了《云冈石窟中所表现的北魏建筑》一文,发表于《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三、四期。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梁思成等人转移到西南后方,但仍未停止工作。在1939年9月开始的川康地区古建筑调查中,梁思成、刘敦桢、陈明达、莫宗江考察了35个县的众多摩崖石刻,其中以大足宝顶山、北山两处最为重要。这也为随后梁思成将大足石刻第一次引向世界打下了基础。
这一时期,虽然社会动荡,但如营造学社、考古学家夏鼐为首的西北考察团、大足石刻考察团等的工作仍然熠熠生辉。1942年,在于右任先生呼吁下,敦煌艺术研究所作为第一个石窟保护机构成立。为敦煌艺术所倾倒、从而毅然回国的爱国艺术家常书鸿担任所长。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常书鸿先生带领有限的人员完成了清理洞窟积沙、修建围墙等工作。虽然简陋,却是“保存或留存以示后人”的朴素保护思想体现。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可以称为保护思想的初步确立阶段。1960年,新中国首部综合性文物保护法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公布,明确提出“在进行修缮、保养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恢复原状或者保存现状的原则。”由此,“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成为这一时期包括石窟保护在内的主要思想。
这一阶段,石窟保护以“抢救性”为主,基本遵循“以保存现状为主,小规模恢复原状尝试”的原则,主要解决石窟结构稳定性问题。1963年至1966年开展的敦煌莫高窟保护工程、1971年至1986年进行的龙门卢舍那大佛保护工程和1974年至1976年进行的云冈石窟加固工程,都是重要的实践代表。另一方面,龙门大佛保护、云冈石窟加固都创造性地都使用了环氧树脂等化学加固保护手段,云冈“围岩裂隙灌浆加固技术”在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上获得嘉奖,见证了石窟科学保护尝试的开端。
改革开放后,石窟寺、石刻保护思想进入了重要的发展阶段。从1980年至2000年的20年间,随着《文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不改变文物原状”作为我国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被确立了下来。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展,《威尼斯宪章》等国际遗产保护的理论、经验也逐渐引入。这一时期,在石窟基础测绘研究上,随着对偏远地区石窟调研、测绘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关于石窟的图书资料出版成果大大丰富,不少成果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在保护工程方面成果更为突出。新中国成立后50年内的石窟保护工程,有85%以上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完成的。专业保护队伍也不断扩大。在古建筑和石窟寺保护专家余鸣谦,我国岩土文物保护学科奠基人、石质文物保护专家黄克忠,中国首个文保博士、敦煌研究院原副院长李最雄和我国文物保护领域国际合作的领军人物、“敦煌的女儿”樊锦诗这些学者的努力下,中国逐步走出了一条独特的石窟保护道路,中国特色的保护原则和科学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1986年至1992年,在维护中首次总结出“远看差不多、近看有区别”等中国特色石窟保护原则的乐山大佛前期研究和危岩加固工程,就是这一阶段的重要实践代表。敦煌莫高窟于198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也大大加强了在石窟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
2000年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石窟寺、石刻保护进入到了繁荣、普及与创新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保护敦煌莫高窟第85窟壁画、建立白鹤梁题刻水下博物院、大足千手观音保护工程、千佛崖保护性设施研究及试验工程等重要工程开始实施,相比之前,“原址保护”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对待文物本体的态度更加谨慎,保护程序更加严谨。工程中围绕“真实性完整性”“使用恰当的保护技术”等原则产生的争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些都是石窟保护思想发展和进步的见证,也体现了石窟保护工作从抢救性保护到抢救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的转变。随着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以“数字敦煌”为代表的展示利用工程,能够使千里之外的人们获得真实的遗产体验,也反映出石窟寺保护、利用与传播“三位一体”新目标的建立和探索。
(作者为国家文物局专家库专家,高级工程师、博士,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工程师,多年从事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实践。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思想史”成果)
中国石窟寺“家底”摸清(延伸阅读)
本报电 (记者赵晓霞) 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的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最新结果显示,全国共有石窟寺2155处,摩崖造像3831处,共计598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8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8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361处,另有新发现635处。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全面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深化多学科合作研究模式,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石窟寺考古,推动重点石窟寺考古资料发表和成果转化;建设国家石窟寺资源数据平台,分级分类开展石窟寺保护,提升石窟寺科技支撑能力,推动石窟寺预防性保护和防灾减灾,打造石窟寺安全创新体系,守护石窟寺本体安全,实现石窟寺保护、研究、科技互联互通。同时,融合整合石窟寺资源,推动重要石窟寺展示提质,促进石窟寺更好融入生活、服务社会,拓展石窟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流失石窟寺文物追索返还;培养专业队伍,持续加强石窟寺人才培养,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国家和区域两级石窟寺协调保护研究机制等。
列入世界遗产的中国石窟(链接)
截至2021年,中国共有8处石窟寺、石刻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分属于6项文化遗产、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项目。
● 1987 莫高窟
● 1996 峨眉山-乐山大佛(乐山大佛)
● 1999 大足石刻
● 2000 龙门石窟
● 2001 云冈石窟
● 2014 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麦积山石窟、彬县大佛寺、克孜尔千佛洞)
为乐山大佛开出“治水药方”(链接)
石窟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近日,来自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敦煌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为乐山大佛石窟“会诊”。经过现场勘查后,专家一致认为,乐山大佛最主要“病根”在于水患。治理内部裂隙、防风化、用什么材料修复、是否建立遮挡以及游客承载量极限等都需要系统规划、分步落实。
由于气候潮湿、雨水多、依存岩体性质等因素,乐山大佛的水害、生物病害、风化病害、修复层开裂剥落等问题突出。1914年以来,乐山大佛先后进行了7次较大规模的表面修复。但都没有系统性地从根源上解决保护难题。
(据新华社客户端)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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