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等地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通知》)。
《通知》显示,为支持陕西、河南、天津地区应对新冠疫情,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经研究决定,上交所减免下列项目收费:一、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二、上交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这已非上交所首次为上市公司减负。2021年12月31日,上交所曾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2年度费用的通知》,其中包括:将免收全部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将免收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上市公司上市年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新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上交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山西省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等内容。
2021年06月11日,上交所亦发布《关于暂免收取2021年上市公司上市费的通知》,其中包括: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2021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费;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减免事宜仍按照《关于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的通知》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等。
据介绍,上交所两次发布减免降费通知,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山西省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旨在全力支持陕西、河南、天津等地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山西地区应对国庆期间暴雨灾害,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以2021年数据测算,该政策将惠及28家陕西省上市公司、32家河南省上市公司、33家天津市上市公司及21家山西省上市公司,减免单家上市公司上市费从7.5万元至17.5万元不等。
此外,为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交所将继续减免总股本4亿股以下上市公司上市年费、将免收总股本4亿股至8亿股上市公司上市费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底。
“这是上交所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之一。近年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持续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及时性,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不断增强市场和投资者的获得感,努力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切实惠企利民。”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
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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