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进理路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商志晓    时间:2021-11-30





  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曲阜考察时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比较早地论述中华传统文化及如何对待中华传统文化问题。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问题,予以系统性论述和全方位部署,指出:“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十三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这一系列重要论述,聚焦到一个根本点上,就是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文化建设并非是一蹴而就的,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亦非一日之功。相对于绵延几千年积累创造的、厚重丰富且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我们在新时代进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必须要创设良好的条件、打牢坚实的基础、铺平通达的道路,必须要采取严谨科学的态度、具备久久为功的毅力、承续求真务实的精神。在这些方面,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为引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方向,在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和丰富经验。而具体到“两创”的工作推进中,我们仍存在许多差距,尚有大量基础性和操作层面的工作未能统筹协调,还需要加大力度去解决;仍面对许多难题,在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方面未能深化拓展,还需要开阔思维去把握;仍遇到诸多矛盾,直接影响到传承发展工程的推进提升,还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去应对。这是时代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的机遇;这既是文化传承发展的复杂之处,同时也是文化创造提升的禀赋所在。

  从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出发,从传承弘扬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目标来看,从传承发展工程实施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任务与实施措施把握,我们在深入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过程中,必须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持续不懈努力,必须立足于当前、着眼于未来,确保把传承弘扬工作做实做优、使之到位到底,确保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能够步步为营、行稳致远。为此,我们在一些带有前提性、基础性特征的问题上要进一步厘清界限,在一些具有联通性、互动性特征的关系上进一步辨析方位,力求以理论上的清晰、思路上的真切与意识上的强化,促进行动上的自主自觉和实践上的能动创新。

  推进对中华传统文化“优秀”内涵由价值判断向事实判定转化。中华传统文化是一个整体,我们因“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而予以“优秀”界定,但“优秀”本身是一种价值判断,深入至中华传统文化内里看,哪些要素、成分、内容是优秀的,这需要由相对比较笼统、模糊的价值判断,向具有确定性的事实判定转化。这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且涉及主体认知、价值立足点与评价标准等,须因时因地因条件方可深入。

  明晰创造性转化的内涵要义及应当遵循的有效践行途径。创造性转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包括在理念上、内容上、表达上、形式上等各层面,须以“现实”为尺度,按照当今时代要求、现实社会标准、当代中国人思维进行转化,须以服务于现实为旨归,力求与现代社会接轨、与民众需求吻合,达至为今天所用、为现实所用,须以创造性为特征,即不是简单搬运移植过来,而必须具有新生新造之韵,体现为新蕴含与新样式。

  明晰创新性发展的内涵要义及应当遵循的有效践行途径。创新性发展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提升超越,重在阐发立足现实并解决当今时代问题的创新内容,须从传统文化思想出发,充分尊重而不是背离传统文化思维主线和思维特征,须以回答解决现实问题为旨归,紧扣时代需求与民众意愿去创新发展,须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养料,在现实条件下致力于文化提升和思想超越。

  把握“两创”的辩证联系,并统筹协调推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一个整体,却又各有侧重、各有所指。创造性转化主要是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本身而作出努力,本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目标是“转化”,要求是“创造性”,旨归是“服务”;创新性发展则是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依托进行创新,“中华传统文化”是底色,“发展”是追求,根本特征是“创新”,旨归不只是“服务”,重在提炼出融入现代社会形态的新内容。

  把握“两创”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内在机理,并运用于实际践行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前提条件和内在要求。实现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将极大地促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又必然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创造中把握并贯通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中。我们党在百年奋斗中,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然,与我们党致力于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密切相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我们需要一如既往地推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一如既往地推进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一如既往地深化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持续创新丰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并不断臻于至善。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山东省高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转自: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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