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在近日举办的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通过更为健全的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佳的环境,为人民群众美丽新消费提供更好的保障。
今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即将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首次重新制定。
在制定新《条例》的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例如《条例》提到,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提到,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而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且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当前线上消费发展的大趋势,《条例》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
颜江瑛表示,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化妆品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步伐,创新治理模式和方式,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记者 黄筱)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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