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应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日前,河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在调研、测算、了解外省、专家认证的基础上,核定和放开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56项。
这次核定的15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18年9月2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未定价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试行期满后,河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根据相关政策及临床应用情况重新核定。项目价格重新核定前,各医疗机构仍执行试行项目价格。对于放开的“远程会诊”等12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执行。(记者 翟开矿)
转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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