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84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给出相关答复。国家医保局表示,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立足于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种植牙属于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暂时未考虑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关于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明确当前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基础的缺牙修复治疗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外,由于我国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相较于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种植牙属于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将其纳入医保报销既不符合“保基本”定位,也不符合公平性、合理性原则和待遇清单相关要求。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暂时还没有能力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表示,未来我国将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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