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7月1日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将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启动申报。如进展顺利,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将于11月份公布,于明年1月1日落地执行。
据了解,与前几轮目录调整相比,本次调整优化了申报范围,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其中,对罕见病用药的申报条件没有设置“2017年1月1日后批准上市”的时间限制,同时增加了纳入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可以申报今年医保目录。
同时,本次调整准入方式更为完善,非独家药品准入时同步确定支付标准,解决非独家药品由于个别企业价格较高导致该通用名药品无法纳入目录问题。比如,借鉴谈判原理,由专家测算确定医保支付意愿,然后企业自主报价,只要有一家企业参与且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该通用名就可纳入目录,并以最低报价作为该通用名的支付标准(如最低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支付标准)。
此外,本次调整还改进了续约规则,将非独家药品(无论协议是否到期),以及已经历过两个协议期(4年)但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均无变化的独家药品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今年调整医保支付范围但对基金影响预算不大(未超1倍)的药品也可以简易续约。
另在工作流程上,基于专家评审环节的工作日趋成熟,申报药品数据资料更加全面,本次将评审环节优化整合为综合组和专业组专家共同联合评审,评审更加科学高效。同时,本次还增加了通过形式审查药品名单的“公告”环节,组织企业提交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完善升级了申报和评审信息模块,实现申报资料电子化提交,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规范性。(记者 郭文培)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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